11月8日,高平市水务局组织召开机关会议,集中学习《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于2024年10月11日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共33条,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会议要求,各股室要重点做好传达和学习,特别是相关股室要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具体要求;要在涉水企业中加强宣传和引导,做好服务工作,同步完善监督和检查,确保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