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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高平市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高平市水务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通过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gp.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平市水务局联系(地址:高平市友谊西街95号;邮编:048400;电话:0356-5243764;电子邮箱:3151335957@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中央、省、晋城市及我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内容更加丰富、制度更加完善,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在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67条,其中政策文件5条(行政处罚2条),部门工作动态41条,财政信息2条,建议提案答复13条,民生实事进展情况1条,组织机构信息5条。在“晋城市水务局”“山西省水利厅”等其他信息平台共发布政务信息4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建设,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三审三校”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二是及时公开水利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要政策措施、决策事项等动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及时更新、完善栏目内容,做好部门动态、政策文件、民生实事进展等信息发布工作。办公室负责平台信息发布、维护及管理工作,各股室及时提供工作信息,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增强抓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坚持“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发布的政府信息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查把关后公开,定期对已发布信息内容、信息更新及时性、是否规范运行等进行自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稳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对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理解把握不够,政务信息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扎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大信息公开范围,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做好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等基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二是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标上级要求,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进行提升完善,保证在规定的公开范围内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政府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