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高平市水务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高平市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高平市水务局向社会公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通过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gp.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平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56-5243764;电子邮箱:3151335957@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水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晋城市和我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与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水利高质量发展中心任务,紧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社会关注热点,持续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健全公开机制,认真落实“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效能,努力营造透明规范、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在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76条,其中,组织机构7条,部门工作47条,财政信息4条,政策及文件解读3条,建议提案答复1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在“晋城市水务局”“山西省水利厅”等其他信息发布网站发布工作动态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无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持续完善“三审三校”制度,建立健全相应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二是聚焦水利领域,动态公开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要政策措施、决策事项、征求意见等信息,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让公众清晰了解水利工作动态,积极参与,凝聚社会共识,提升水利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是加强信息动态管理,适时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回头看”,确保已发布信息无不恰当表述、无字词语法错误等,同时对公开时限、实时更新有要求的信息,及时撤销或完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补充拓展栏目信息,及时更新、完善栏目内容。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平台信息发布、维护及管理工作,明确各股室信息公开责任,规范发布流程。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增强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坚持“谁公开,谁审查”原则,认真落实分级分类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审核无误后再公开;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序,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对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落实等非工程类工作,存在公开不充分的问题;二是对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缺乏明确的统一规范,在推进全面公开上存在短板;三是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整体业务水平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针对不足,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拓展公开内容,聚焦水利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公开清单;二是优化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明确“拟稿——股室审核——保密审查——分管领导签发——发布”全流程责任,杜绝错漏信息发布。三是强化政务公开责任意识,持续提升工作能力,切实以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