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24/2023-0001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11日 |
标 题: | 高平市统计局关于报送城市基本情况指标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高统函字〔2023〕6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11日 |
高统函字〔2023〕6号
关于报送城市基本情况指标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统计局2022年全省城市基本情况统计年报会议要求,现开展我市2022年度城市年报工作。为保证上报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反映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望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填报。
报送要求:
1.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2.一式两份,上报一份,留存一份建档;
3.加强数据审核,对增幅超过±20%的要有情况说明;
4.2023年4月17日之前报送至高平市统计局(101室)。
联系人: 赵小晋 5229092
高平市统计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