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20/2020-0000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4月23日 |
标 题: | 《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高退役军人发〔2020〕21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4月27日 |
《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根据《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晋市退役军人发〔2020〕8号)和4月20日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局长会议、晋城市及高平市委、市政府有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强化基层组织为关键,以做好基础工作为路径,以提升基本能力为手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精神,坚持法治思维,通过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促进全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三个方面取得新突破,为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健康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规范加速”的工作思路,学习、借鉴、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强化党建引领退役军人工作,突出加强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突出提升服务保障体系功能;着力强化基础资料、基础数据、基本制度的建设管理,建立职能清晰、管理精细、权责明确、高效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特别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宣传解释政策、做好思想工作、办理业务事项、处置突发情况的能力水平,打造一支思想境界高、能力素质强、工作作风实,能够全心全意服务退役军人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赵志明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妮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巧文 局党组成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王晓梅 四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服务部。
办公室主任:王妮娜(兼)
办公室成员:秦宇亮 赵宇亮 张鹏图 许慧丽
李金刚 张 强 韩凌燕 姬永强
姬宇慧
四、主要内容
(一)加强基层建设
1、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持续开展学习强国学习竞赛和周五集体学习活动,推进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互相促进。局党总支要做实擦亮“高平市老兵之家”这一党建品牌,积极创新“党建+”工作模式,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员先锋行、党员奉献日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责任部门:综合服务部,下属各党支部〕
2、加强宣传引导和示范引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季度和重要敏感时间节点组织分析研判本部门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微信公众号和官方抖音等自媒体平台,开展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讲好退役军人故事。深化“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双拥模范个人”等学习宣传活动,深度挖掘、大力宣传典型人物事迹,激励广大军民特别是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建功新时代。充分发挥复退军人、军休干部政治优势、红色优势,开展进机关、进校园革命传统教育宣讲活动。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规党纪教育,更好地激发、凝聚和传播正能量。〔责任部门: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办公室、接待服务大厅、综合服务部,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3、健全完善党群组织体系。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落实中共高平市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成立中国共产党高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总支部委员会的批复》精神,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选优配强局党总支和下属三个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在进一步强化局工会职能的同时,2020年6月底前要健全完善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党员之家”“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妇女之家”,开展“青年文明号”“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提炼新经验,总结好做法,充分发挥对党员群众的教育、引导、服务和凝聚作用。〔责任部门:综合服务部,下属各党支部〕
4、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运行。规范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各项党内法规,健全党组织书记上讲台、述职述廉等制度,全面规范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发展党员、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细化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流程和操作办法。以组织健全、制度落实、运行规范、档案齐备、作用突出为基本标准,建立精细化、标准化、台账化、清单化基层党建“大台账”。〔责任部门:综合服务部,下属各党支部〕
5、解决退役军人“口袋党员”问题。按组织程序推动中国共产党高平市待安置退役军人支部委员会健康开展工作,健全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教育管理等制度,及时接转组织关系、落实组织生活、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杜绝“口袋党员”问题发生,确保每名退役军人党员始终处于组织管理中。〔责任部门:综合服务部、退役军人安置股,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6、对农村退役军人党员实行“双纳入”管理。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退役军人党员管理,突出重点,抓好两头,采取“双纳入”办法,促进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农村退役军人党员全部纳入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管理,确保每个退役军人党员“离军不离党”、“退伍不褪志”;二是把农村优秀退役军人党员纳入‘两委’后备干部人选管理,为巩固基层政权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责任部门:综合服务部、退役军人安置股,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7、充分发挥领导机构职能。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视支持,认真履行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完善领导小组决策议事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等,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重大决策督促检查、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制度,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动各方合力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8、规范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管理和工作运行能力,按照“一个工作机构”“一块办公阵地”“一套职责制度”“一本业务台账”“一张办事流程图”“一张优待目录清单”“双拥文化一条街”的“七个一”要求,规范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打造“枫桥式、规范化”综合服务平台〔责任部门: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9、加快充实基层人员力量。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实现满员到岗的同时,2020年4月底前,以核定编制为基础,乡镇(办事处)服务站工作人员到位率达到90%以上;2020年6月底前,乡村两级服务站工作人员要全部配齐到岗。在2020年全市各级服务中心(站)招录招聘的工作人员中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乡级服务站工作人员应专职从事退役军人工作,村级服务站要优先考虑安排退役军人从事相关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人事股,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10、探索在企事业单位设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加大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通知》(高退役军人组办发(2020)1号)要求的落实督促力度,重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直及条管单位、人民团体、市管企业中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纵向政令畅通、横向衔接有序的工作格局,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归属感。〔责任部门:办公室,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11、改善服务保障条件。推动市乡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改善场所条件,配齐必要设备,落实政治文化环境要求。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场所要按照不少于50㎡标准建设,要设专门办事窗口和工位,有条件的可设立信访接待室。村级服务站要做到门前有牌子、室内有册子、墙上有制度,有条件的可单设服务场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应在醒目位置悬挂统一规范的牌匾标识。推进我市烈士陵园、光荣院、军休服务保障规范化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责任部门:财务人事股、办公室、光荣院、军休所、烈士陵园,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12、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中办发﹝2019﹞7号文件精神、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会议精神、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积极推动光荣院纳入国家养老服务体系,使其能享受公立系统养老机构同等的政策待遇。〔责任部门:财务人事股、光荣院〕
13、开展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回头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出的“全覆盖”和“五有”要求,根据4月初对各乡镇(办事处)服务站工作督促检查中发现的短板和弱项,做好指导和整改,迎接市局对各县(市、区)服务保障体系运行情况的大督查,不断完善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责任部门:各股室,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14、抓好典型服务中心(站)选树工作。要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创建国家级示范中心,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省级示范站为抓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真正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成提供服务、搞好保障的“桥头堡”,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稳压器”,为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注入活力。〔责任部门:接待服务大厅、办公室,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15、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采用“一线工作法”,原则上每月最后一周开展 调研,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困难。落实《关于建立局股室包联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形成调研、督导和帮扶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局领导、各股室到包联服务站调研和帮扶全年不少于6次,全年下基层调研原则上不少于60天。〔责任部门:各股室,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16、落实干部职工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结合“高平市老兵之家”党建品牌创建过程中开展的与退役军人“结亲连心”活动,常态化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等走访慰问工作,覆盖率要达到100%。建立工作人员包干联系退役军人制度,重点联系功臣模范、烈士遗属、伤残人员、特困退役军人,对年龄偏大、行动不便、鳏寡孤独的要提高联系频次。要做到“六必访”:退役返乡必访、立功受奖必访、英模典型必访、重要节日必访、遇到困难必访、重大变故必访。2020年4月底前各乡镇 (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摸清所辖区域内困难烈属和伤残人员的底数,做到底清数明。乡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要对所管理服务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落实“一家一对接”服务,在走访慰问、帮扶救济、权益维护、法律援助、矛盾化解中加强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责任部门:综合服务部、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优抚褒扬股,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17、出台现役军人立功奖励办法。为进一步激发我市广大官兵安心服役、献身国防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更好地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制定出台《高平市现役军人立功奖励及喜报送达实施办法》,对个人立功、获得荣誉称号或勋章的现役军人家庭,按照立功大小,分别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带队,以登门祝贺方式送达喜报。同时按照立功奖励等次,确定表彰奖励标准,义务兵增发当年家庭优待金的10%-50%。其他现役军人,发放2000-3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金。奖励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责任部门:优抚褒扬股,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夯实基础工作
18、建立高效工作运行体系。健全完善系统联动、部门协同、军地密切协作的合力共为机制。完善系统联动机制,对上做到一般事项定期报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紧急事项立即报告,对下做到重要工作及时部署、重大事项及时通报、政策制度及时解读、请示事项及时答复;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做到相关信息互通共享、重大问题及时会商、重点工作合力推进;完善双拥工作和军民共建机制,积极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各个层面做好双拥工作的积极性,以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责任逐级压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工作落实机制。建立督查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予以通报、约谈、督办。健全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完善退役军人诉求表达机制、矛盾问题排查预警机制、法律援助机制、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真学真用、活学活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正做到“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促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筑牢稳定根基。进一步优化局机关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厘清局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责界限,重点厘清局机关与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关系和职责边界,避免职能交叉。〔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人事股、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股,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19、系统梳理基础工作。做好“一目录三手册”的编制工作。对照自身的职能基础信息、工作规范、规章制度等基础业务和管理工作进行分类界定,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运行流程图,编制《基础工作目录》;对照国家标准、运行规则和相关指标,分项制定基础工作内容和标准,细化规范单位的职能、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编制以组织机构、工作任务、管理制度和考核检查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手册》;全面搜集整理关于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的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各种基础数据基本资料、基本信息,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各种应知应会知识,编制《应知应会手册》;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针对退役军人的各项优待服务政策为主要内容,并结合新形势新政策和工作任务变化对《老兵手册》(《便民服务手册》)内容进行细化和充实。编制“一目录三手册”是基础夯实之举,要把文明服务、政策落实、教育管理、就业创业、走访慰问、帮扶援助、信访登记办理、矛盾排查化解、权益维护、法律援助、信息采集等工作标准、服务流程、工作规范和沟通交流制度、业务培训制度、疑难问题化解制度、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平台使用管理和信息更新制度、舆情信息上报制度、资源共享制度、服务承诺公示制度等系列制度纳入其中。〔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人事股、各局属单位,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20、全面规范基础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保密、档案管理、公文处理、值班值守、政务信息、统计调查、财务管理、干部人事、党风廉政、就业安置、拥军优抚、权益维护、军休褒扬等各项基础制度。规范工作计划管理,强化工作运行规章的执行力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运行规章目标,把年度工作从时间、数量、质量、责任人等维度,细化分解、挂图作战。一周一总结一安排,一季度一督促一考核,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责任部门:各股室、各局属单位,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21、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认识信息技术作为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引擎的意义,落实省、市信息化建设要求,借助我市大数据建设的有利时机,推进我市“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运用“高平市老兵之家”微信公众号和“高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抖音等自媒体平台开展“网上招聘”“网上信访”“网上祭扫”等业务和服务,提高服务效率,推进业务线上受理办理,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退役军人少跑腿”。〔责任部门:办公室、接待服务大厅,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22、加快建档立卡。按照分类管理、责任到人的要求,按照全国统一的退役军人电子档案标准规范,全面登记服务对象自然情况、身体状况、家庭条件、就业现状、立功受奖信息,全面摸清事业单位转隶人员状况、资产设施、经营管理情况,尽快完成建档立卡工作。〔责任部门:优抚褒扬股,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23、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制定出台《关于分类管理精准扶持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完善全市退役军人信息,进一步整合配置退役军人资源,分年龄段、有层次地进行就业创业工作安排部署,通过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精准扶持、细心服务,持续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增加劳动收入、增强克服困难抵御风险能力,厚植安心生活的基础,促进全市退役军人群体安居乐业、和谐稳定。〔责任部门:退役军人安置股,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24、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在原有制度机制的基础上,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规,制定我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流程;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和省厅《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出台我市“三优”实施方案,建立优待目录清单;根据省厅《关于贯彻落实<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流程。〔责任部门:退役军人安置股、优抚褒扬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
25、提升工作效能。严格落实各股室运行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限时办结制度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等制度,强化效能督促检查工作督办制度,抓好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等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流程式工作、无缝式责任分工、目标式跟踪落实的工作制度,完善限期报告制度、调查复核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引导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打通服务退役军人的“最后一公里”。乡村服务站要推行阳光政务,主动公开申领优抚补助、享受困难帮扶等事项和人员信息,自觉接受监督,推动政策精准落实落地。〔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人事股、各局属单位,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提升基本能力
26、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学习,改善知识结构,增强知识储备。制定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计划,采取线上线下互补、集体个人结合的方式,通过丰富学习内容、规范学习制度、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来提高学习实效。建立健全以党政机关通用能力标准、行业部门专业能力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干部基本能力标准评价体系。每年要对干部统一开展一次基本能力培训和通用能力测评。〔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人事股、各局属单位,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27、做好教育培训规划。依据《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19-2022年全国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山西省党政干部通用基本能力标准、评价标准训练大纲、测评办法及相关规定,以及我市出台的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科学制定我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内容,做到全员培训、分类精训、训用一致。〔责任部门:财务人事股〕
28、开展全员培训。认真落实省厅、市局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持续抓好党的最新理论教育培训、业务知识专题培训。按规定完成党员干部在线学习任务,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持续组织好全员参加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继续深入开展机关干部周五集体学习及“一学一考”活动。2020年底前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培训人数不低于总数的80%。〔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人事股,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29、注重实践锻炼。积极采取岗位练兵、轮岗交流等方式,让干部职工全面熟悉业务,在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和重大任务中锤炼本领、培养骨干。把培养工作实操能力作为重点,机关新录用人员要在接待服务大厅锻炼至少两个月,建立各股室到接待服务大厅轮岗工作制度,乡镇服务站新进人员要到思想政治权益维护股等业务股室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两周时间。〔责任部门:财务人事股,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30、完善考评激励机制。通过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有效激发干部提升基本能力的内生动力和自觉意识。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学习档案,建立述学、考学、评学制度。每年干部通用能力测评考核结果要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对新录用招聘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要进行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后组织基本能力考核测评,考核测评不合格的要组织补训和补考,做到先培训考核,后任职上岗。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严格实行基本能力认证制度。〔责任部门:财务人事股、各局属单位〕
31、落实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把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加大投入力度,保证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加强教育培训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完善培训费使用制度,保证专款专用。〔责任部门:财务人事股、各局属单位〕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下旬)。研究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稳妥有效方式开展动员部署。4月25日前将活动方案和任务清单报市局人事科。
(二)组织实施(2020年4月下旬至2020年12月底)。各股室、各局属单位、各乡镇(办事处)服务站要依据活动方案,按进度、高质量抓好落实。重点把握好以下规定动作和时间节点:
1、推动职能职责再落实。坚持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在大“三定”基础上对内设机构职能职责、人员岗位职责进行重新梳理、合理界定、科学优化;市局机关和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厘清职责界限。(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
2、开展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回头看”。积极推动乡村服务站坚决落实“五有”目标,对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场所建设情况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升。各级服务中心(站)要以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为目标,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下发的建设规范和服务指南开展各项业务,尽快实体化运行,切实发挥实效,使一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提质增效。(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
3、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重点推动光荣院纳入国家养老服务体系,使其能享受公立系统养老机构同等的政策待遇。(2020年10月10日前完成)
4、开展典型选树活动。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2020年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创建国家级示范中心和两家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省级示范站争创活动,做好“退役军人之家”和优秀服务中心主任和服务站站长的遴选工作(2020年10月10日前完成)。
5、编制、充实和完善“一目录三手册”。完善编制《基础工作目录》《管理手册》《应知应会手册》《老兵手册》(《便民服务手册》),同时按照全国统一的退役军人电子档案标准规范,实行分级分类建档立卡,完善服务对象信息。(2020年11月10日前完成)
6、召开“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工作推进会。组织开展对“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阶段性督导,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全市系统“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现场观摩会做准备。(2020年9月10日前完成)
7、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组织全员开展党建知识、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等学习和岗位能力测试,精心组织参加市局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竞赛。(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
8、开展“深调研、抓落实、促提升”活动。制定详细的调研计划,落实局股室包联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机制,通过深入基层、深入服务对象开展调研,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归纳梳理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并抓好落实。12月初,班子成员、各股室要将专题调研报告交办公室汇总并书面交流。(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
(三)评估总结(2021年1月31日前)。各股室、各局属单位、各乡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将“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局办公室,将对活动中的特色经验和做法集中宣传报道。2021年1月10日前,各股室、各局属单位、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全面总结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并报送活动总结报告,对活动中发现的短板弱项逐项列出清单,制定措施,抓紧整改。2021年1月中旬,对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进行评估验收,召开“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总结大会。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股室、各局属单位、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这项活动是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方式,各股室(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总责、亲自抓,带头履行好牵头抓总、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职责,推动活动扎实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采取集中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面上指导与点上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特别是要加大激励力度,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扣强基层、夯基础、提能力的总体目标,在具体工作中,不求全求多,但求有效管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本部门本单位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推动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