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20/2021-00157 | 主题分类: | 国防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09日 |
标 题: | 高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举办2021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班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09日 |
高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举办2021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班的
通 知
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根据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0〕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适应性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2日,10月11日上午八点半前报到。
培训地点:丰泽大酒店(高平市高铁东站对面)
二、参加人员
2021年我市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三、培训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及建党百年纪念大会上得讲话精神;
2.就业形势报告及就业创业政策解读;
3.退役军人保障法;
4.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5.观看宣传片、分组交流座谈;
6.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7.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8.就业岗位推介。
四、有关要求
1.每名退役士兵必须于10月11日上午八点半以前报到。此次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与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挂钩,原则上不得缺席。
2.培训实行封闭式管理,食宿统一安排。
3.全体学员统一着部队秋季常服参加培训。
4.培训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坚决杜绝任何违反纪律现象发生。
5.各参训学员报到时要认真填写《学员诚信承诺书》,并主动出示行程码、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如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不得参加适应性培训;低风险地区外省返乡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如隐瞒事实,不按要求主动报告,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培训期间佩戴口罩,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高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