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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高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19-03-24 发布机构: 高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高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定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负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内审、信息化建设、统计工作。

()退役军人安置股。拟定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落实承担省垂管单位的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优抚褒扬股。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承担全市的烈士评定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拟定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和退役军人随调家属的就业安置、年度安置计划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创业就业,承担市直单位的随军、随调家属的就业安置。负责全市拥军优抚工作,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工作;结合上级相关政策实施优待抚恤,拟定全市优待抚恤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承担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及不适应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的接受安置工作;拟定全市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政策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国民党老兵等优待优抚政策。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拟定退役军人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