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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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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托育机构卫生监督的那些事儿

发布日期: 2023-05-25 发布机构: 高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育政策的变化,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的趋势不断加大。同时国家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策法规的出台和完善,为做好新时代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下面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关于托育机构的卫生监督知识。

托育机构是指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

卫生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托育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那么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我们的检查重点有哪些呢?

一是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内容:

1.机构和人员

查看是否成立托育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防控领导组,并任命一名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机构婴幼儿晨午检、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2.卫生管理

查看机构传染病防控的相关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工作人员上岗前健康体检、幼儿入园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查验情况;各区域清洁消毒情况;保健室和保健人员配备情况等。

二是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内容:

查看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水质检测报告、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文书等。)

查看机构是否为幼儿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使用饮水机、开水桶的,应定期清洗消毒,所用消毒用品索取安全评价报告或卫生许可批件。安装净水设施的,定期更换滤膜、滤芯,同时索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对出水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