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机构执业,强化工作监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河西镇、陈区镇镇村两级申请,市卫体局同意,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注销,现将河西镇下庄村第二卫生室、陈区镇石村村第二卫生室注销机构信息公告如下: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高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