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育儿补贴
一、补贴项目
(一)生育补贴
1.补贴内容
二孩家庭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三孩家庭一次性给予10000元补贴。
2.补贴对象
2023年2月23日之后出生且首次户口登记在高平市的二(三)孩家庭。
(二)产检和分娩补贴
1.补贴内容
出生且首次户口登记在高平市的二(三)孩家庭〔以下简称二(三)孩家庭〕孕产妇按《国家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在高平市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完成规定频次“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的。每项分别给予1000元补助。
2.补贴对象
(1)自2023年2月23日之后出生且首次户口登记在高平市的二(三)孩家庭;
(2)在高平市域内的公立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孕产妇;
(3)二(三)孩母亲为高平市户口或户口为高平市以外地区嫁到本市的;
(4)具备以上条件无论婴儿是否存活均可享受。
(三)育儿补贴
1.补贴内容
2023年2月以后出生的二(三)孩家庭一次性给予6000元奶粉补贴;2023年2月以前出生的按月核减,每早出生一个月减500元。
2.补贴对象
2022年3月之后出生且首次户口登记在高平市的二(三)孩家庭。
(四)“护苗成长”补贴
1.补贴内容
2023年1月之后1-3周岁婴幼儿保教费、人身意外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给予3000元补贴。保教费按月计算,每月200元,人身意外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计算,每年600元。
2.补贴对象
2023年1月之后1-3周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首次户口登记在高平市的二(三)孩家庭。
(五)学前教育补贴
1.补贴内容
4-6周岁的二(三)孩在我市幼儿园(包括私立幼儿园)就学的每学期一次性补贴1000元。
2.补贴对象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二(三)孩首次户口登记在高平市的且2023年2月之后在高平市幼儿园就学的幼儿。
二、补贴对象资格确认
(1)二(三)孩父母至少一方为高平市户口;
(2)双胞胎或多胞胎家庭,按孩次计算,超过三孩的以三孩计算;
(3)离异家庭按判决书或协议书对孩子抚养权之规定计算孩次;
(4)丧偶家庭补贴父亲或母亲一方;
(5)再婚家庭,在不违反《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基础上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补贴。
三、子女数确认
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
四、特殊情况
1.补贴期间户籍离开本市不进行补贴。
2.子女死亡后,从次年开始停发补贴,再生育的不再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继续享受其他补贴。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