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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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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育儿补贴

发布日期: 2023-05-04 发布机构: 高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高平市育儿补贴


  一、补贴项目

  (一)生育补贴

  1.补贴内容

  二孩家庭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三孩家庭一次性给予10000元补贴。

  2.补贴对象

  2023年2月23日之后出生且首次户口登记在高平市的二(三)孩家庭。

  (二)产检和分娩补贴

  1.补贴内容

  出生且首次户口登记在高平市的二(三)孩家庭〔以下简称二(三)孩家庭〕孕产妇按《国家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在高平市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完成规定频次“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的。每项分别给予1000元补助。

  2.补贴对象

  (1)自2023年2月23日之后出生且首次户口登记在高平市的二(三)孩家庭;

  (2)在高平市域内的公立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孕产妇;

  (3)二(三)孩母亲为高平市户口或户口为高平市以外地区嫁到本市的;

  (4)具备以上条件无论婴儿是否存活均可享受。

  (三)育儿补贴

  1.补贴内容

  2023年2月以后出生的二(三)孩家庭一次性给予6000元奶粉补贴;2023年2月以前出生的按月核减,每早出生一个月减500元。

  2.补贴对象

  2022年3月之后出生且首次户口登记在高平市的二(三)孩家庭。

  (四)“护苗成长”补贴

  1.补贴内容

  2023年1月之后1-3周岁婴幼儿保教费、人身意外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给予3000元补贴。保教费按月计算,每月200元,人身意外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计算,每年600元。

  2.补贴对象

  2023年1月之后1-3周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首次户口登记在高平市的二(三)孩家庭。

  (五)学前教育补贴

  1.补贴内容

  4-6周岁的二(三)孩在我市幼儿园(包括私立幼儿园)就学的每学期一次性补贴1000元。

  2.补贴对象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二(三)孩首次户口登记在高平市的且2023年2月之后在高平市幼儿园就学的幼儿。

  二、补贴对象资格确认

  (1)二(三)孩父母至少一方为高平市户口;

  (2)双胞胎或多胞胎家庭,按孩次计算,超过三孩的以三孩计算;

  (3)离异家庭按判决书或协议书对孩子抚养权之规定计算孩次;

  (4)丧偶家庭补贴父亲或母亲一方;

  (5)再婚家庭,在不违反《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基础上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补贴。

  三、子女数确认

  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

  四、特殊情况

  1.补贴期间户籍离开本市不进行补贴。

  2.子女死亡后,从次年开始停发补贴,再生育的不再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继续享受其他补贴。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