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关于对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
答 复
高卫体发〔2023〕106号
尊敬的冯丽娟、郭建琴代表:
您好!你们所提的“关于鼓励发展普惠性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并确定专人负责答复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你们的建议提的很好,感谢你们对3岁以下托育服务的关心和重视。
二、关于推进3岁以下托育服务的建设,市政府按省、市的要求,已出台了《关于高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中鼓励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优先支持普惠托育机构建设,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税收优惠政策、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执行,鼓励用人单位对计划生育政策内的婴幼儿家庭父母发放婴幼儿保教费。建立了全方位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监管体系,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建设、机构准入的管理、卫生保健和食品安全、队伍建设都做了明确的要求。
三、今年我市将在神农幼儿园基础上建设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目前正在开工建设,该项目预计于2023年9月底完成建设,2023年底开始招生并试运营,2024年3月正式投入运营。下阶段,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托育机构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大力推进医育融合、智慧托育,加强各部门合作协同,为婴幼儿提供优质照护服务。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此致
敬礼
领导签字:
高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