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高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高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 2022-02-18 发布机构: 高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高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主要职责


机构名称  高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办公电话  0356-5227830

传真号码  0356-5227830

邮政编码  048400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  晋城市高平市长平西街46号政府四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国民健康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卫生健康和体育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和体育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市体育公共服务、体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观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资格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三)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晋城市药物政策和国家、省、晋城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和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六)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 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拟订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承担中医药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工作。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全市性体育训练和竞赛。制定体育教育规划,发展体育教育,抓好青少年体育以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承办市级以上体育竞赛,组织本市的体育赛事和活动。

(十五)研究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规划体育场馆设施。发展体育教育,培育体育市场,依法管理体育市场,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管理全市教练员、 裁判员和体育指导员及体育产业就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管理体育总会、各单项体育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十六)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