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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18/2022-00235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高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08日
标      题: 高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文旅康养行业市场主体发展的培育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文旅发〔2022〕4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8日

高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文旅康养行业市场主体发展的培育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08 发布机构: 高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高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文旅康养行业市场主体发展的培育方案》的

通  知


高文旅发〔2022〕47号


各有关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文旅场所:

  现将《关于支持文旅康养行业市场主体发展的培育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7月6日    


高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支持文旅康养行业市场主体发展的培育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文旅康养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文旅康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推动文旅康养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文旅发〔2022〕12号)、《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支持文旅康养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文旅办发〔2022〕19号)、《中共高平市委、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平市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文旅康养市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市场主体建设年部署要求,聚焦文旅康养市场主体需求,围绕繁荣大文化、发展大旅游、促进大康养,着力激发文旅康养市场主体的创造力和发展活力,为全方位推动高平高质量发展提供实体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市文旅康养市场主体实现总量倍增。2022年,文旅康养企业数量计划净增4户,比2021年计划增长7%。

三、重点任务

(一)培育发展市场主体

1.发展特色康养市场主体。以“太行一号”旅游公路为纽带,以“七佛山”“牛山”为两环,以“百村百院”为样板,以建设17个康养特色村为载体,推动“康养+”多业态融合,逐步形成六大康养产业集聚区。

2.发展现代演艺市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演艺团体,支持民间艺人组建微型演艺团体,引导各类演出经济机构健康发展。推动演艺进景区,支持条件成熟的旅游景区成立或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办演艺机构。引导热点景区建设规模适当的剧场,打造特色演艺产品。

3.发展新兴文化运营机构。支持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引进运营机构,增强旅游休闲服务功能,旅游旺季适时延长营业时间,丰富我市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鼓励在文化园区、旅游景区引入或打造规模适当、布局科学、业态多元、特色鲜明的新型业态。

4.发展壮大景区市场主体。持续推进羊头山—炎帝陵大景区建设,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动支持卧龙湾康养小镇、丹朱岭工业旅游区、沟北寻梦小镇、“梦回长平”不夜城争创国家3A级旅游景区;引导有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旅游点开发成为旅游景区,持续增加我市A级旅游景区质量和存量。在省政府及晋城市奖励的基础上,对我市创建为5A级旅游景区的市场主体,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我市创建为4A级旅游景区的市场主体,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我市创建为3A级旅游景区的市场主体,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5.发展特色文创市场主体。引导文创企业将高平文化元素、传统手工技艺与现代科技、时尚元素有机结合,打造“高平礼物”品牌化特色纪念品和文创产品。支持城市街区、旅游景区、康养特色村开办“高平礼物”专卖店;鼓励有条件的国保、省保等单位设立文创展区和经销店,合理布局旅游购物商店、推车和摊点。

6.发展工美非遗市场主体。推动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引导工艺美术企业、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工艺美术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传承人,进入传统村落、景区、街区,开办大师工作室、非遗工坊、体验店、展销店等,开展品牌推广和市场营销。发展壮大工艺美术队伍,建设人才梯队。

7.发展住宿市场主体。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和专业团队参与我市涉旅住宿企业建设运营,鼓励市区、景区、康养特色村发展特色民宿,建设一批、提升一批高星级饭店,配套一批自驾车营地和驿站,持续推行“太行人家”特色民宿建设。

8.发展餐饮市场主体。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深入挖掘地方餐饮文化,打造高平特色菜系、特色面食,发展地方特色餐饮店,指导龙头景区和重点景点开设地方特色餐饮门店。

9.发展旅行服务市场主体。指导旅行社推动产品创新,拓宽服务范围,向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鼓励成立旅游社协会联盟,发挥旅行社资源优势,做强地接旅行社。加快发展在线旅游服务,引导研学旅行机构健康发展。

10.培育旅游新业态主体。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研学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等主题旅游,形成融合发展新业态。依托炎帝文化、戏曲文化、古建文化、长平之战文化等特色资源,积极盘活闲置低效项目,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引导和支持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运动俱乐部、教育机构等参与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开发运营。

(二)强化支撑平台建设

11.布局建设文旅康养示范区。充分发挥“问祖炎帝 寻根高平”海峡两岸神农炎帝民间拜祖大典系列活动龙头作用,持续抓好“太行一号”文旅康养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示范带工程,布局建设涵盖乡村、避暑、度假、运动、中医药等为主题的文旅康养示范区,集聚一批星级饭店、精品民宿、餐饮、文创、康养等方面市场主体。对成功创建省级文旅康养示范区和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通过省市财政资金补助、重大文旅项目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

12.加快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加快建设上党梆子传承演艺园,继续完善高平珐华艺术馆、吉利尔潞绸文化园功能,培养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作用的龙头文化企业,培育壮大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创、工艺美术、非遗等细分领域领军企业。

13.建设文旅消费聚集区。持续丰富“梦回长平”不夜城旅游功能,选取卧龙湾康养小镇为试点,打造晋城市“太行不夜城”专区,培育夜间文旅生活圈。鼓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在旅游旺季适当延长开放时间。鼓励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开发夜间游览路线和项目。在晋城市奖励的基础上,对成功创建国家及省级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的市场主体,一次性给予15万元和10万元资金奖励。对成功创建晋城市“太行不夜城”的市场主体,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14.发展旅游休闲街区。统筹好保护和发展,选取文化资源丰富、景观风貌良好的区域,改善公共服务设施,拓宽文化展示空间,植入旅游休闲业态,通过多种方式引进服务主体,推动建设一批特色旅游休闲街区。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及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市场主体,一次性分别给予15万元和10万元资金奖励。

(三)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使用管理

15.推进“文明守望”工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不可移动文物认领认养,鼓励通过设立博物馆、展览馆等多种形式进行合理利用。

16.实施涉旅文物单位“两权分离”改革。支持涉旅文物保护单位活化利用,加强相关文物单位安全管理,提升展示利用和服务水平。

(四)推动市场主体协同发展

17.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企。支持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文旅市场个体工商户转企,原字号、经营场地可继续保留使用,允许保留已获“守合同、重信用”“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证明、荣誉称号及信用记录。

18.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引导大师工作室、作坊、非遗、娱乐单位、文化产业专业合作社等中小微文旅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方向发展,发扬工匠精神,深耕主业,补短锻长,提档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

(五)促进消费市场发展

19.拓展旅游消费市场。鼓励全市景区景点、康养特色村、文创企业、工艺美术企业、星级饭店、旅行社等依托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重要时段策划开展营销活动,延长游客停留时间,带动餐饮、交通、购物、住宿等二次消费。

20.激发旅游消费需求。举办文旅会展、体育赛事、节庆活动,鼓励推出文化演艺、康养度假、景区门票优惠、发放消费券等惠民政策。加强区域联合,积极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活动。

21.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按照“提升改造硬件、优化配套服务、加强市场监管、整体塑造品牌”的思路,加快景区游客服务中心、通景区道路、旅游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旅游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网络预订、在线导游、电子讲解、电商物流、快速投诉受理等服务功能;建立健全景区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22.加强旅游宣传推广。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线上宣传和线下推广、静态展现和动态场景结合,借助创意视频、直播互动、网红打卡等扩大旅游知名度;充分利用旅游节庆活动、旅游宣传推介等,扩大旅游影响力。

(六)强化市场主体监管

23.提升消费满意度。全面落实“安、顺、诚、特、需、愉”六字要诀,进一步优化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环境、市场环境、消费环境,推动文化旅游消费品质化发展。推广运用手机应用程序(APP)等方式,整合旅游产品信息,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探索建立特色旅游商品无理由退货制度,改善旅游和购物体验,提升游客的便利舒适度、体验满意度、品牌认同度。

24.加大市场综合监管力度。充分运用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文化市场技术监督与服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大数据技术实现精准监管。将日常监管与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有机结合,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列入文化市场、旅游市场“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不断提升游客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25.强化文化旅游安全生产。深化文化旅游安全责任制和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对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提升涉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引导创作思想健康、乐观向上、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积极传播表现主流意识形态的文化消费产品。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乡(镇、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市场主体倍增文件要求,把支持文旅康养市场主体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密切配合,强化执行,抓好落地落实,解决好跨层级、跨部门协同推进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二)实施动态评估。各相关单位、乡(镇、办事处)要强化责任意识,压实细化责任,对文旅康养主体运行状况进行动态监测统计,及时掌握运行态势,了解诉求和困难,提供精准帮扶和服务,助力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

(三)强化政策宣传。要面向各类市场主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提高宣传频率,充分发挥“网、微、屏、端”等新媒体优势,多渠道开展文旅康养市场主体倍增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以正向激励和标杆引导,进一步提升宣传效能,扩大宣传成果。

(四)突出结果导向。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通过建立常态化跟踪服务机制,开展常态化帮扶服务,持续巩固工作成果,通过推动问题解决实现市场主体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