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18/2023-0004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03日 |
标 题: | 高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进行集中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高文旅发〔2023〕8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03日 |
高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对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进行集中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高文旅发〔2023〕8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巩固并深化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努力解决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净化社会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美育人”原则,进一步规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强化行业监督管理。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培训场地、师资、内容、培训对象、收费、备案公示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强化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和违规查处,构建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三、整治时间
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31日
四、整治重点
1.未经许可擅自开办面向中小学生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的;
2.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场所安全、消防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3.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的;
4.是否存在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的;
5.聘用教师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6.聘用教师是否在机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7.培训教材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8.培训科目及收费是否进行公示;
9.招生简章是否存在夸大或虚假宣传;
10.是否缴纳风险保证金、预收费是否进行银行托管;
11.是否存在一次性收费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或60个课时且不得超过5000元;
12.培训结束时间是否晚于20:30分的;
13.是否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14.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是否进行备案和公示;
15.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是否低于3平方米(舞蹈5平米);
16.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张贴上墙;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要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确保此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到位,取得实效。
2.严格依法处理。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规培训的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要列入黑名单,并积极协商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行联合惩戒。对存在实际培训情况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加强宣传引导。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科学教育理念的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避免过度投入与焦虑,理性看待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作用,形成家校共育合力。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解读,及时公布黑白名单以及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备案信息,引导家长和社会了解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有关要求,做好自身权益保护。要畅通群众反映意见渠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要及时公布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起到震慑作用,努力促进我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举报电话:0356——691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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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