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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高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恢复文化惠民和送戏下乡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6-02 发布机构: 高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高文旅函〔2022〕55号


高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恢复文化惠民和送戏下乡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顺利完成我市文化惠民和送戏下乡演出任务,按照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安排部署,经与高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联系,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拟启动2022年文化惠民和免费送戏下乡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常态防控。演出主办方要按照“属地原则”,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结合演出地点实际情况,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制定文化惠民和送戏下乡演出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安全。

2.坚持限流措施。在演出活动中,严格执行人员限流措施。根据各演出场地情况,对观众人数采取限流措施,观众要间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演员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演出主办方要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做好人员疏导工作。

二、场所防控管理

1.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演出场所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

2.做好日常消毒通风。演出主办方,要提前1天对演出场所、舞台、观众席等进行消毒;演出期间,每日定时进行两次消毒。建立《场馆清洁消毒记录表》,记录消毒时间责任人等信息。演出场所在室内的,要保持通风状态,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

3.配备防护用品。演出场所要配备口罩等防护物资,为演职人员和观众提供必要的防护保障。

4.加强防疫宣传。演出场所要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

5.排查安全隐患。演出前,主办方应按照《文化部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7〕5号)有关规定,对演出场所全面排查火灾等安全隐患。

三、演员和观众管理

1.做好演职人员管理。演出主办方应当与演出单位和个人签订安全协议或健康承诺书,提前做好对演职人员(含行政、后勤等工作人员)的体温监测等防控措施。每场演出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演职人员,注意保持一定距离。

2.做好观众检测登记。观众进入演出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

3.加强现场巡查。主办方应当安排专人做好演出现场管理,提醒观众正确佩戴口罩,保持一米安全距离。

四、异常情况处置

1.建立沟通机制。演出单位和演出主办方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情况应当及时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做好应对处置。在演出现场如出现疑似疫情,演出场所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隔离措施,做好清洁消毒等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的联动,确保恢复工作平稳有序。

2.加强应急管理。要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及时发现隐患苗头,及时处置,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立即停止演出活动。


高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