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27/2022-0009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信访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24日 |
标 题: | 高平市信访局《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方案 | ||
发文字号: | 高信局发〔2022〕5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08日 |
高平市信访局《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方案
高信局发〔2022〕4号
各乡(镇、办)、市直相关单位: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宣传,严格遵照执行。为了在全市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现就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重要指示,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通知精神上来,深刻把握《条例》制定出台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阐释好信访工作的地位作用、原则要求、工作体制、处理程序、监督体系。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深入学习《条例》、广泛宣传《条例》、全面贯彻《条例》、严格执行《条例》,扎实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在全市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以法治信访建设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方式
(一)各乡(镇、办)、市直有关单位要进行《条例》的专题学习,把《条例》学习纳入党委(党组)和政府理论学习内容,认真学习,专题研讨。
(二)要制作微视频,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积极参加全国、全省《条例》宣传评比活动。
(三)把《条例》宣传纳入“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办)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板报、墙报、标语、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条例》,采取鼓书、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方式,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
(四)积极参加“晋城在线”组织开展的《条例》学习宣传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五)组织开展《条例》学习专题培训,推动《条例》学习培训进党校。
(六)组织开展一次《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征文活动。
(七)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届时我局及相关市直单位在长平广场开展宣传,乡(镇、办)在属地开展宣传。(具体时间另定)
(八)利用疫情防控卡口进行宣传,通过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处理信访矛盾,进一步提高《条例》知晓度。
(九)组织开展一次《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专项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条例》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条例》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全市干部群众深入认识信访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组织落实。本次《条例》宣传将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各乡(镇、办)、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一体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形成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浓厚氛围。
(三)增强宣传实效。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加大宣传力度,解决好《条例》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在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中学习宣传《条例》,努力实现《条例》学习宣传“全覆盖”,切实强化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
(四)及时总结报告。各乡(镇、办)、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条例》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于5月20日前报送至市信访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