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工作报告
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有效实施,进一步健全审查机制,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我局对2021—2024年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了集中评估,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一是根据高平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要求,制定了《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强化公文起草“首责”意识,起草股室严格按照标准自我审查,政策法规股审核后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政策法规股要对局机关制定的政策文件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出台,从源头上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二是对政务服务管理、招标投标进场交易服务、政府采购等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和政策措施,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坚持自我审查与专门机构指导监督相结合,通过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三方评估、政府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政策措施审查情况。一是严格审查增量政策措施,我局在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全面审查。经自查,我局未制定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影响公平竞争做法的政策措施。二是有序清理存量政策措施,按照《高平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高市竞争联办发〔2025〕2号)要求,对2024年12月31日前制定出台的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经过全面清查,未发现我局现行行政策措施中具有影响公平竞争做法的政策措施,没有需要清理废除的政策措施。
(三)宣传培训情况。为了做好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会议、转发文件等内容,加强学习培训,为下一步完善审查制度奠定基础。
二、评估审查情况
(一)评估审查过程
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政策法规股牵头,综合办公室配合,对我局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文件进行审查评估。
(二)评估审查结果
经审查,我局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未发现存在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影响公平竞争做法的政策措施,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问题,现行有效的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出台的文件均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形。
三、今后工作方向
一是率先规范增量。在有关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要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一律不得出台。
二是定期评估完善。按规定定期清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对政策措施影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对于经评估认为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及时废止或者修改完善。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增进我局工作人员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能力,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