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证照“同变同销”的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改革含义
“同变同销”是指申请人(市场主体)在申请营业执照变更、注销时,同步变更、注销相关许可证的联审联办模式。实行证照事项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部门流转、一次性变更、注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同变同销”改革,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联审联办“一趟清”。
2.申请材料“一张表”。
3.证照变更注销“一条龙”。
三、实施范围
已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申请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变更、注销的,均可向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提出“同变同销”申请,实行一次申请、内部流转、限时变更、注销。
四、基本流程
1.统一系统;
2.统一受理;
3.内部流转;
4.同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