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职责
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晋城市委、高平市委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机构名称 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办公电话 0356-5686805
传真号码 0356-5686805
邮政编码 048400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 高平市康乐东街政务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 gpsxzspj@163.com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晋城市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及全市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改革和管理的调查研究,组织各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
(四)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
(五)负责组织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负责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审批职权。负责指导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负责建立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评审、勘验专家库。
(八)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建立网络与实体相结合的“中介超市”,建设中介服务的信用体系,推进中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划与建设。承担本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体系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为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提供保障。
(十)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十一)负责承担市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二)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