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21/2021-00015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2月25日 |
标 题: |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两会”期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高应急发〔2021〕29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2月25日 |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两会”期间全市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高应急发〔2021〕29号
各乡(镇、办事处)安监站,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晋城市委市政府和晋城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全国、全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一步推动“两会”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为“两会”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两会”期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晋市应急危化发〔2021〕29号)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重点突出合成氨、煤制甲醇生产企业及列入2021年深化整治的“小化工”生产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两会”期间安全工作部署情况。有关企业是否结合实际,对“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
(二)“两会”期间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各有关企业是否制定了“两会”期间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是否开展了“两会”期间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施精准治理。
(三)“两会”期间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各企业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情况;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针对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情况;落实检维修、特殊作业、开停车等安全管控措施情况,以及企业重点时段安全检查与采取措施情况。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市乡两级全覆盖检查的方式同步进行。
(一)企业自查。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和问题,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整改到位。
(二)市、乡两级全覆盖检查。
1.各乡(镇、办事处)安监站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
2.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医药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抽查30%;对“小化工”生产企业,按照《晋城市安委办印发的全面深化整治“小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单独开展分类整治。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办事处)安监站、有关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安排部署本辖区本企业安全检查工作,要对重点企业、不放心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二)明确重点,严格检查。本次检查要采取深入现场、查看有关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从严从实开展检查,对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请各乡(镇、办事处)安监站及有关企业务于3月24日17时前将“两会”期间检查情况(附件)报市应急管理局危化股(市应急管理局310室)。
各乡(镇、办事处)安监站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确保“两会”期间检查顺利开展。
联 系 人:李静岩 纪小凤
联系电话:0356-5243049
邮 箱:gpajerke@163.com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