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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21/2021-0010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15日
标      题: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应急发〔2021〕18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5日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15 发布机构: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方案》的

通  知

高应急发〔2021〕186号

各有关企业:

  现将《全市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方案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晋城市党代会即将相继召开,做好这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当前,全年各项重点工作进入攻坚期,加之大宗化工产品价格高位运行,一些企业赶任务、抢工期意愿强烈,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按照高平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高安委发〔2021〕4号)要求,为确保四季度全市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市应急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月5日在全市危险化学品、医药和长输管道企业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政治敏锐性,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形势,深刻吸取

  河北沧州鼎睿石化有限公司“5·31”火灾事故、吕梁市大土河焦化二厂“9·27”高处坠落事故教训,全面落实晋城市委市政府“十抓安全”总体要求,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我市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重点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完成情况;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培训、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建立情况等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1.生产企业:企业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安全联锁系统、紧急停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运行情况;危险特殊作业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安全管理情况以及重大危险源企业交叉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2.经营企业:是否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合格后上岗;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备案,是否定期进行演练;安全警示标识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医药生产企业

  企业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证照;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企业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在用装置安全阀或泄压排放系统是否正常投用。

  (三)长输管道企业

  管道标识与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管道防腐与阴极保护设备是否正常投用,管道各站场(阀室)气液联动切断阀是否完好投用。

  三、组织方式

  此次“百日行动”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市应急局全面检查的方式同步进行,针对所查出的问题隐患,各企业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确保各类问题隐患全面整改到位。

  (一)企业全面自查自改。各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企业生产状况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自查自改工作方案,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进行彻底自查;要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在企业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送市应急局备存。中石油晋城分公司、中石化高平分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管理责任,牵头组织本单位的百日行动,并组织对所加油站进行100%全覆盖检查。

  (二)市应急局全面组织检查。在9月份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专家会诊工作的基础上,对负责监管的企业结合会诊问题的整改复查工作进行再检查,对复查检查时仍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有关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百日行动”的重大意义,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认真制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做到主要负责人全面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严格检查,铁腕执法。百日行动中,市应急局将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凡涉及到违反法律法规的,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执法必严、违法必处,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各有关企业于10月18日前报送实施方案;10月28日前报送百日行动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见附件);11月27日前报送百日行动中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及落实整改措施情况;2021年12月31日前报送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联 系 人:李静岩 纪小凤

  联系电话:5243049(传真)

  电子邮箱:gpajerke@163.com

  附件:2021年百日行动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