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25/2021-0002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09日
标      题: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一卡(证)通费用即时结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9日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一卡(证)通费用即时结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09 发布机构: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一卡(证)通费用

即时结算工作的通知

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各参保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精神以及全省2021年工作目标,强化“精管理、优服务”,切实维护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权益,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现就推进城乡居民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时结算医疗费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医保信息系统,全面推进就医购药“一卡(证)通”

  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将进一步优化,于2021年7月1日起,全面实行“一卡(证)通”费用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在各医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门诊慢性病、特药等待遇时,必须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方可结算就医购药费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一卡(证)通”费用即时结算时间另行确定)。

  二、申办、激活社会保障卡及医保电子凭证的方式和程序

  参保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就近到社会保障卡一站式服务银行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补换。

  参保人员可在“高平医保”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网上银行等渠道进行本人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

  老年人和儿童等不使用智能手机的人员,可在其他家庭成员手机“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中开通医保电子凭证“亲情账户”,绑定个人社保卡,生成医保电子凭证。

  三、强化政策宣传,加快工作进度

  1.市医保中心要通过社区、村委会、学校或医保网络平台,通知所辖参保居民中未申办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尽快办理,并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确保在6月底前,辖区居民持卡(证)率达到90%以上。

  2.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充分利用窗口服务优势,积极向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加快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电子凭证办理和使用进度,真正实现就医购药“一卡(证)通”。

  3.市医保中心和定点医疗机构要为老人、儿童等不能使用网络自助开通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的特殊参保人群提供便捷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实现政策平稳过渡,确保群众正常就医和费用结算。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