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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高平市第七届人大代表毕慧芳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12-21 发布机构: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高平市第七届人大代表

毕慧芳建议的答复


高医保字〔2021〕14号


尊敬的毕慧芳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医改后完善医保收费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下转到基层的病人需要继续治疗,基层医疗机构实行的是基本药物制度,不能满足下转病人的用药需求,造成下转病人治疗费用增加”问题,目前医保方面的政策是基本药物品种已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尽最大可能保障了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若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基本药物品种外的药品,则需征得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即可。

  针对“病人在基层住院期间,做的核磁、CT等检查,不存在医保不予报销”问题是机构改革中产生的误区。我市组建医疗集团就是为了集中管理、降低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方便、价格合理的医疗服务。我市实行县乡一体化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我们与医疗集团签订协议,实行医保基金打包总额付费方式,参保患者在基层医院住院期间需到高平市人民医院做核磁、CT等合理检查,须按基层医院价格标准收取费用,并在医疗集团内做好转移计费,可纳入医保报销。我们会借此契机,积极与医疗集团反映沟通,促进医疗集团内部实现互通有无,资源共享,更好满足患者医疗需求和真正降低医疗收费。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我们欢迎您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致

敬礼!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