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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高平市第七届人大代表王爱珍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12-21 发布机构: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高平市第七届人大代表

王爱珍建议的答复


高医保字〔2021〕13号


尊敬的王爱珍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确实落实镇村两级合作医疗款及时到位问题》的建议收悉,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很好,给我们工作做了及时提醒,城乡居民普通门诊业务于2021年1月1日之前由晋城市医保统一交付至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承办,经我们核查该公司在承办业务期间确实存在拨款延迟的现象。去年10月份以后经我中心与人寿保险公司沟通协调,以往乡村两级普通门诊垫付款均已拨付到位。

  2021年1月我市普通门诊改为门诊统筹,业务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交付我市医保中心承办。医保中心门诊统筹业务的经办流程为:各乡镇卫生院于每月15日前将本院及辖区内各卫生室上月门诊统筹费用汇总上报至我中心,经审核后当月将该费用由医保中心财务统一拨付给医疗集团财务;随后由医疗集团再拨款至各卫生院、卫生室。我们已积极和医疗集团沟通督促,及时拨款以便更好保障参保人员享受优质服务。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我们欢迎您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致

敬礼!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