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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高平市第七届人大代表李晨芬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10-20 发布机构: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高平市第七届人大代表

李晨芬建议的答复


高医保〔2023〕23号


李晨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居民的购药种类和渠道”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范围的问题

根据《晋城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细则》,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药店是药品零售机构,不是医疗机构,不可以使用门诊统筹基金。参保居民可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在参保地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选择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

2023年6月,我市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综合考虑我市医疗集团一体化管理 ,扩大了门诊统筹范围。目前,我市参保居民可在高平市医疗集团(包括高平市人民医院、各乡镇社区卫生院、卫生室)任一医疗机构实现门诊报销。

二、关于常年长期在外务工上班上学居民可否不受户籍限制就近买药报销的问题

根据政策要求,异地居住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居民,可在指定的居住地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原则上自费用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持有效收费票据、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病历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三、关于继续增加医保药品报销目录,增多可购药品种类的问题

根据临床医疗需求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医保目录一直在不断更新完善,力保参保居民的切身利益。截至目前,2023年医保目录较2022年又新增300余种药品,我们也将继续向上级反馈,增加目录范围,惠及更多参保人。

四、关于加大宣传政策力度的问题

医保政策宣传一直是我局重点开展的工作。近年来,我局通过市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联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定点医药机构,不断宣传城乡居民各项医保政策。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宣传工作,拓宽宣传途径,创新宣传方法,以求达到更好的效果,保障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保权益。

五、关于加大监督力度,健全相关机制的问题

我们将认真听取您的建议,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多方收集意见,不断建立健全医保基金使用和监督管理机制,为我市参保居民享受优质医保服务不懈努力。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您的建议我们也已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汇报,欢迎您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