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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高平市医疗保障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gp.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平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高平市康乐东街神农路文化馆5楼;电话:0356-522025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77条,其中政策文件4条,部门工作70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基金监管4条,参保缴费5条,民生实事5条,对目录清单中与参保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公示简明易懂的服务指南和运行流程,方便公众查询使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行政权力运行阳光化,同时做好部门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高平市医保局未接收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高平市医保局政务信息公开流程,政府信息需由股室起草、办公室审核保密属性与公开属性、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方可发布。发布信息形成公开台账,便于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由办公室统一发布、维护及管理,各股室按时提供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市医保局信息公开除由大数据中心监督外,建立内部监督保障机制,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核与发布;对公开周期进行监督与督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开展具体工作过程中,有时还存在为了公开而公开的形式主义,没有严格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及时进行公开,部分公开栏目更新时间间隔较长。

二是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业务工作小组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并不明晰,政务公开主动性不足,以致常常造成无内容可公开,或不清楚应该公开什么内容,信息公开时效性滞后,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信息审校的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虽然按照“三审三校”的程序进行,但偶尔还是有个别错别字或其它低级错误发生,审校严谨性、准确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机制,压实压紧政务公开各小组工作职责,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年度任务,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确保局门户网站监督管理到位、日常使用规范,切实守好政务公开“安全关”。

二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抓住政务公开的部门工作、医疗保障领域两大板块内容,紧紧围绕参保缴费、政策宣传等群众关注的重点事项,及时有效发布医保类政务信息,切实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医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精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务公开任务到组、管理到点、责任到人,确保按时高质量精准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