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12/2024-0026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12月26日 |
标 题: | 关于发布高平市管道燃气终端居民用户用气价格的通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26日 |
关于发布高平市管道燃气终端居民用户用气价格的通告
广大燃气用户朋友们:
为降低居民用气负担,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管道燃气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发改规发〔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高平城乡居民用气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采取政府补贴方式,实行供气“同城同价”。具体标准如下:
高平市辖区范围内管道燃气终端居民用户用气价均执行1.9元/m³(含税)。
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高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