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12/2025-0001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21日 |
标 题: |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督促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限期备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21日 |
关于督促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限期备案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规范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行为,现要求在我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经纪行为的机构,于2月28日前携带相关材料(见附件),到我局房地产业管理股(110室,电话:0356-5243834)登记备案,对于逾期未进行登记备案的,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勒令其停止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并移交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登记备案需提供材料清单.docx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