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12/2026-0008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9月21日 |
| 标 题: |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高平市全面清收非法液化石油气瓶的通告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9月21日 | |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高平市全面清收非法液化石油气瓶的
通 告
非法气瓶,身边炸弹;清除隐患,人人有责。目前高平市仍存有非法液化石油气瓶,严重威胁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非法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清收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收范围
高平市全域。
二、清收对象
非法液化石油气瓶。非法液化石油气瓶主要指用户正在使用的,应报废而未报废、应检验而未定期检验、未经备案赋码,以及跨区域配送、无证经营企业或个人提供的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以下简称非法气瓶)。
三、处置方法
非法气瓶由合法经营瓶装液化气的企业进行折价回收,仍需继续使用瓶装液化气的用户,可统一置换为合规赋码气瓶。回收价格根据使用年限结算。
望广大市民主动查看身边气瓶合格情况,自觉抵制使用超期未检、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主动配合置换气瓶,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特此通告。
高平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