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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建:福建省将执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新标准

发布日期: 2023-08-03 发布机构: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建省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如果个人住宅被征收,家庭成员在3人以上(含3人)的,按照不低于60平方米的面积予以安置。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以评估方式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也可以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选择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补偿,在签约期限内选择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补偿的,不再进行分户评估。如在签约期限内,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达不成协议,需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区)政府作出补偿决定的,就应当进行分户评估。房屋被征收之后,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且符合申请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区)政府应当优先给予配租、配售,被征收人可以不轮候。


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