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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高平市人大七届五次会议第18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10-08 发布机构: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高平市人大七届五次会议第18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起翠代表: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改进社区养老服务场所消防验收的建议”已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养老服务场所消防验收工作的关心。

按照《高平市房建和市政工程竣工联合验收运行规程》(高市建字〔2022〕78号)和《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市建验〔2022〕144号)要求,养老机构需要办理消防手续且满足办理条件的单位通过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同时我们还在政务大厅三楼设置了窗口帮助建设单位提交办理。

对于利用前期手续不完善房屋改造举办的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虽按照要求配备相关消防设施的但因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的单位,经与民政局协商,可由具备消防安全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符合养老服务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备案。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养老服务场所消防验收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消防验收工作的发展。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