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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高平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3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10-13 发布机构: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高平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3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申琳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

1.加大检查力度,倒逼物业企业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今年上半年,在我局的督促下,各社区、物管会对全市27个社区的113个小区进行了多次检查,共发现楼道杂物乱堆乱放、电动车飞线充电、外墙墙砖脱落等问题312条。目前,在工作人员的督促下,相关物业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此外,我局还与城东社区物管专员共同到盛业小区,对物业企业开展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并对发现的服务等级标准未公示、无管理台账等问题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

2.组织开展物业企业考核评定工作。一方面,为推进房地产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营造公平有序、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今年1月份,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按照企业报送信息、县级核实、市级初评、省级评价的流程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信用评价。另一方面,为进一步明晰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职责、服务范围及法律责任,完善小区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我局于2022年10月积极组织开展了住宅物业服务星级评价工作。评价内容包括基本管理服务、建筑物管理房屋公用部位管理、公用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环境服务管理、绿化管理、社区治理、荣誉表彰及业主满意度调查等几个方面。主要通过资料审核、实地核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量化打分,并按照星级服务评价标准,分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不设星级6个等次。

同时,按照物业管理监督权、服务质量评价权、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权向街道“三下沉”的要求,各街道(乡镇)每年都要对辖区内物业企业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并将党建强、群众满意度高列为物业企业评价的重要指标,考核排名将与信用评价挂钩,形成奖优罚劣的倒逼机制。对服务水平好、群众满意度高的物业企业在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和物业服务企业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对一些服务标准差、群众意见大的物业企业要进行淘汰,逐步形成物业企业由多、散、小向少、精、大的方向发展,不断提高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和群众的满意度。

3.规范物业企业选聘程序,严格用人标准。一方面从今年开始,我局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入驻小区进行服务管理。对于需要更换物业企业的小区,也建议采取公开招投标形式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另一方面根据《晋城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规定,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网格员、楼栋长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并在推选完成之日起三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其他委员的名单。从我市2022年3月开始成立物管会以来,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物管会主任一般由社区副书记或支部委员担任,小区热心居民、党员担任物管会委员。

同时,按照我局于2022年4月19日印发的《高平市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物业管理专班工作方案》要求,各街道(乡镇)已在社区配备或聘用了物业管理专管员,以协助街道(乡镇)开展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等具体工作。

4.组织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5月4日至5月31日,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5月19日上午,组织我市31家物业服务企业在我市长平广场通过悬挂横幅、散发宣传材料、现场政策咨询答疑等方式开展了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共发放《物业管理条例》(摘编)及《民法典》(摘编)等宣传资料6000份。

5月19日下午,组织三个街道办事处的物业管理专员、社区及业主代表、全市31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共100余人召开了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座谈会。19日下午还组织召开了全市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培训会议。采取集中讲解、互相交流研讨、现场答疑等方式,对《晋城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宣讲,并邀请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对《物业服务方案设计与管理》进行了讲解,不仅增强了参会人员的法律知识,提高了物业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也为日后的物业管理工作开展明确了方向。

5.我市无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权限。根据最新的《山西省定价目录》,政府部门只有"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定价权限,且仅授权至地级市人民政府,故我市不具有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定价权限。目前,我市前期住宅和保障性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市发改局2015年印发的《关于市区前期住宅和保障性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城市建设的发展。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