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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高平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4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10-13 发布机构: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高平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4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芳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续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

1.根据《晋城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规定,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网格员、楼栋长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并在推选完成之日起三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其他委员的名单。从我市2022年3月开始成立物管会以来,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物管会主任一般由社区副书记或支部委员担任,小区热心居民、党员担任物管会委员。目前,我市已组建3个业委会,129个物管会。

2.为推动物业管理监督权、服务质量评价权、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权向街道下沉,物业管理与基层党建、社区治理相融合,促进物业服务高品质多样化发展,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晋城市委和我市委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于2022年4月19日制定并印发了《高平市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物业管理专班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各街道(乡镇)要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积极组织推动业委会(物管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同时,还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通过社区居委会托管、社会组织代管、业委会(物管会)自管等方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3.按照我局于2022年4月19日印发的《高平市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物业管理专班工作方案》要求,各街道(乡镇)已在社区配备或聘用了物业管理专管员,以协助街道(乡镇)开展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等具体工作。同时,我市将认真执行晋城市社区物业管理能力提升专班印发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四项制度)细则》,充分发挥社区(村)党组织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机制的形成。

此外,街道(乡镇)党(工)委将根据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提出评价意见,作为我局评价企业信用的重要内容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城市建设的发展。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