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高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真委员:
您好!您所提的“关于提升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过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
近年来,为解决市民电动车充电难,保障市民安全充电,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在提升住宅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方面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疏堵结合,持续推进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我们明确将安装电动车充电桩列入了改造范围。去年,我市在103个老旧小区安装电动车充电桩242个3176个端口。我市58个高层住宅小区也开展了电动车充电桩安装工作,共增设充电桩687个4251个端口。同时,为防止电动车入户充电,部分小区已安装电动车进入电梯监控系统539套。
二是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持续强化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65次,其中开展联合检查3次,督促整改问题隐患18处,清理违规充电、停放电动自行车75辆。
三是广泛发动,积极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和引导。督促指导各物业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飞线充电”的危害及消防等方面安全知识,引导居民们按规定安全充电,有效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今年上半年,我市各物业小区累计播放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公益广告105次、张贴宣传海报1000余份、印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手册500份、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集中宣讲6场、组织进行火灾演练3次。
下一步,我们一是加强党建引领,在实现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明确组织部门、属地、住建、行业党委、市场监管、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职责,建立多部门联合管理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电动车入户充电问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二是根据《晋城市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实施方案》,会同自然资源、审批、物业、业委会、属地等部门,在小区附近公共区域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切实遏制、预防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事故。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继续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做好火灾防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答复不知您能否满意;如有意见和建议,敬请反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热情监督和指导!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