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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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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高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3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10-22 发布机构: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高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31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成燕委员:

您好!您所提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过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

针对“我市物业企业从业人员普遍年龄偏大、素质不高”的问题,我局组织我市物业企业负责人赴长治市潞州区学习了物业小区先进管理经验。同时,通过引进保利物业、碧桂园物业,带动我市物业企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此外,我局还邀请省物业管理专家郝志峰,于8月10日组织召开了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专题培训会,对各街道物管负责领导、各社区物管专员、各业委会(物管会)主任以及各物业小区项目负责人等132人,就业委会选举程序流程、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提升等方面进行了集中培训。

从2022年10月开始,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全市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及住宅物业服务星级评价工作,运用奖优罚劣的倒逼机制,逐步形成物业企业由多、散、小向少、精、大的方向发展,有效提高了我市物业企业的服务水平和群众的满意度。

按照省、晋城市及我市纪委“听民意办实事”工作要求,我局于5月20日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害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方案》,从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物业服务企业侵害业主利益两方面,明确了7项整治内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范工作、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我局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了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清单,推动整改落实,并推动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对质价不符、评价不高、问题突出、存在违规行为的物业企业,将移交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对拒不整改、不履约且业主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程序予以解聘,并移交审批部门注销营业执照,坚决清退出市场,逐步形成“服务达标、信息公开、收费合理、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服务格局。

目前,我市33家物业企业均已自愿提交了入会申请,物业行业协会正在加紧成立中,并已在民政部门网站上进行了申报,预计9月底完成此项工作。

为顺利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2023年5月18日,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和有关单位转发了《晋城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高市建字〔2023〕80号),明确了我市财政将继续为符合条件的电梯加装项目每部补助10万元。同时,我局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解读印制成宣传彩页,由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到既有多层住宅小区开展宣传活动,并分发约2000份。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工作,保障广大住宅小区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局于今年3月22日制定了《高平市住建领域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细化了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问题严重的抄报移交相关部门;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抄报移交消防救援部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移送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

目前,我市市区248个住宅小区共成立业委会6个、物管会128个,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及其党组织覆盖率均已达到100%。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参照执行晋城市社区物业管理能力提升专班印发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四项制度)细则》,充分发挥社区(村)党组织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推动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机制的形成。

以上答复不知您能否满意;如有意见和建议,敬请反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热情监督和指导!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