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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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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高平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9-28 发布机构: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高平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毅代表: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强精装商品房质量验收与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在成品住宅质量监管方面,我局一直严格遵循国家规范标准,对成品住宅的建造施工、竣工交付等全流程实施监管职能。其中针对成品住宅精装修质量监管,主要依据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公布)、《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等。关于成品住宅装修验收,目前实施分户验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按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户验收,保证装饰装修分部工程中涉及安全性能、使用功能、观感质量及几何尺寸等内容满足相关要求。在质量监管过程中,我们除了严格按照工作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外,还推行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按照住建部2020年9月下发的《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监督建设单位切实履行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住建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明确装修工程保修年限为2年。二是要求建设、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规范及样板房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材料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确保精装房施工质量。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房地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