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假期农房安全工作的通知
晋建村函〔2023〕95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房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房安全工作,严查农房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住房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房安全巡查
各地要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工作的通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按照山西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导则等相关要求,对农房结构安全、边坡防护、围护结构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用于出租)、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长期无人居住但春节返乡人员居住”的农房要作为巡查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积极鼓励农房产权人(使用人)开展农房安全自查,加强农房安全监测。对正在修建的农房,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二、加强农房应急处置
各地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农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采取“三个立即”应急措施:立即清人停用、立即设置警戒隔离措施、立即发布危险告知书,及时开展隐患整治,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该鉴定的鉴定、该管控的管控、该整治的整治,将各项安全整治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三、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各地要压实责任,加强农房应急值班值守,完善低温大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下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送,确保通信畅通,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农房安全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