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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行动计划

发布日期: 2018-05-24 发布机构: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行动计划

根据全市精准扶贫工作安排,为使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存在无房、危房和危土窑洞的问题,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特制订2018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行动计划如下:

一.相关标准

(一)补助对象

2018年全市居住在无安全保障的危房、危土窑洞或无房居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

(三)补助标准

经鉴定符合危房改造(C级或D级)标准或无房居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1.4万元/户进行补助;

二、申报程序及改造方式

(一)申报程序

1.补助对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村委会向乡(镇、街道)申报。

3.乡(镇、街道)根据村委会的申报意见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5天。

4.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乡(镇、街道)的审核意见及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危险等级进行审批。

(二)改造方式

采取新建、改建、修缮、置换等多种形式进行解决,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存闲置公房、置换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包工包料能力较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责任分工

(一)工作步骤

 5月份完成政策宣传、调查摸底和村级评议、申报公示。

 6月份完成乡(镇)审核、市级审批工作,并向高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10月底前完成所有特困户的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实施工作。

 (二)责任分工

1.高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财政局、住建局、民政局、残联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住房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的方案细化、危房鉴定、审定审批、推进实施、资金拨付、考核验收等工作,将工作落实到乡(镇)、到村、到户。

2.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开展政策入户、补助申报、评议审核、对象确认、精准实施工作,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都有安全住房。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住房保障特困户的实际情况,通过协商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意愿来确定住房安全保障措施和改造方式。

 四.资金使用和管理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保障补助资金,切块到高平市扶贫开发中心,并做好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补助资金的安全高效、及时拨付。住房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自己实施建设项目的以“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货币补贴;以乡(镇、街道)、村集体组织实施的住房保障项目,经住房保障建档立卡户同意,直接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保障补助资金的收支、管理和发放,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实行补助政策、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四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资金不被截留、挤占和挪用。

高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