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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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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行动计划

发布日期: 2020-02-25 发布机构: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晋城市脱贫攻坚工作安排及我市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会议精神,确保2020年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的实际情况,现制定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行动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本着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贫困人口达到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重点任务:

在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存量基本改造完成的基础上,结合各级巡视、督导、检查、审计反馈的问题,特别是2019年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脱贫攻坚“回头看”大排查大清底中指出的问题,逐条检视,逐项整改到位;对因灾、因漏报、因家庭特殊原因未改造等各类情况致使贫困户住房安全仍达不到保障的及时动态解决,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不断提高农村住房安全水平。

三、改造要求:

1、严格程序。各乡(镇、办事处)认真按照高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平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保障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高脱贫攻坚办[2019]9号)和《高平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保障提升工程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高脱贫攻坚办[2019]12号)要求,做好个人申请、村委评议、乡镇审查等工作,确保工作程序规范。

2、补助标准。C/D级危房补助标准1.4万/户;维修加固住房由各乡(镇、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和验收,补助标准按实际维修加固费用进行补助,最高限额每户不超过1万元,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上报市住建局。

3、时间要求。各乡(镇、办事处)要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务于2020年6月30前全部完成危房改造和维修加固任务。

四、组织保障

1、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办事处)是农村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和具体实施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倒排工期,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2、加强部门配合。农村危房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3、强化督查引导。实行跟踪问效,加强监督考核,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工作台帐,及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