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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高平市城镇村(居)民自建房屋管理实施细则>(高市建字〔2022〕141号)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9-30 发布机构: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废止<高平市城镇村(居)民自建房屋管理实施细则>

(高市建字〔2022〕141号)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

保证与上级有关政策执行的一致性。

二、依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16号)。

三、主要内容

废止《高平市城镇村(居)民自建房屋管理实施细则》(高市建字〔2022〕141号)。

四、关键词解释

废止《高平市城镇村(居)民自建房屋管理实施细则》,保持与上级有关政策执行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