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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0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gp.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友谊西街93号,电话0356-525917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公开以部门动态、保障性住房、危房改造等为重点的住建领域政府信息,共计1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8条,已及时办理。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强化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对涉密信息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的信息,坚决不予公开,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二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在公开工作动态的基础上,对群众关注度高、与其切身利益联系比较密切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以及应向社会、向群众公开的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公开的重点,对保障性住房、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进行更新、不断深化信息公开,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3年,我局不断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开到位。同时按照要求规范各栏目信息的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开的时限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借鉴先进单位经验,加大培训力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解读形式,坚决维护和保障社会公众对住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