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高平市北诗镇

高平市北诗镇人民政府2019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9-09-11 发布机构: 北诗镇人民政府

高平市北诗镇人民政府2019年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高平市北诗镇镇概况

  (一)北诗镇概况

  我镇位于高平市东部,距市区14.5千米。东与陵川县礼义镇交界,南同石末乡毗邻,西和米山镇相连,北与陈区镇、建宁乡接壤。东西宽约9.5千米,南北长约12千米,总面积73.73平方千米。2001年1月10日撤并乡镇,原拥万乡并入北诗镇。镇人民政府驻北诗,以驻地村命名。辖37个村民委员会,148个村民小组,计32700余人。

  (二)主要工作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维护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民抓好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场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好农村土地规划和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农民提高科普培训、技术技能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搞好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事业;指导村镇规划与建设,引导居民向城镇集聚,改善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指导村镇绿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农村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业余生活;及时上报和积极处置重大社情、疫情和险情,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扶贫救济。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农民法治意识;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了解上报社情民意,积极开展民事调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引导农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同时,要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森林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方面的工作。

  (三)机构人员基本情况

  我镇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高平市北诗镇人民政府;高平市北诗镇中心学校。

  高平市北诗镇人民政府编制人数68名。行政编制39名,事业编制29名。

  高平市北诗镇中心学校编制人数172名,其中小学编制88名,初中编制84名。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三公经费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情况

  北诗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决算38743569.27元。较2018年减少10723323.02元,减少21.67%。减少的原因主要各项支出按要求做了适当调整和压减。

  收入包括:北诗镇人民政府收入决算20088384.36元,较2018年减少11365201.01元,减少36.13%。北诗镇中心学校收入决算18655184.91元。较2018年减少6158122.41元,减少34.18%。北诗镇2019年支出决算38339116.63元。支出包括:北诗镇人民政府支出决算19403441.72元,较2018年减少13275123.3元,减少40.62%。北诗镇中心学校支出决算18935674.91元。较2018年增长1203257.59元,增长6.78%。

  (二)结余情况

  北诗镇2019年结转结余:上年结转887592.9元。其中:北诗镇人民政府上年结转606702.9元,北诗镇中心校上年结转280890元。本年结余1292045.54元。其中:北诗镇人民政府结转1291645.54元,北诗镇中心校结转400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 13.11万元,较2018年减少0.26万元。主要原因为为了响应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号召,减少和压缩不必要的办公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无

  四、政府采购情况

  无

  五、绩效管理情况

  无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2019年本单位车辆共4辆。

  2.房屋情况

  北诗镇人民政府单位办公用房面积1094.27平方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七、单位资金:指除政府预算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


  附件:1.北诗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xls>

     2.北诗镇中心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