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单位)职责
高平市东城街街道办事处于1994年6月原城关镇撤销后成立,位于高平市区东北部,总面积约16平方公里,现辖7个行政村、3个农居委、5个城市社区。现有17286户、51057口人。街道党工委下辖21个党(总)支部,现有党员1196名。(一)主要职能(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工委的决议、决定,负责辖区内的三个文明建设;(2)制定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积极兴办便民利民的生产、生活服务事业,强化社会服务功能;(3)认真执行城市建设和管理规划,按照分工,负责辖区内相关地段的环境卫生、环保环卫等工作,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做好防火、防灾、防汛、防震、救灾、社会救济等工作以及村(居)委的日常管理工作;(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法治宣传、司法调解和治安保卫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搞好征兵、预备役工作和拥军优属等工作;(5)管理街道财政,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商贸物流、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工作;(6)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街道幼教事业、成人教育和文化市场,搞好社会教育工作;(7)负责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相关工作;(8)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决算单位名称为:高平市东城街街道办事处。
高平市东城街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人员19名,事业编制人员32名,共51名。
党政机构设置:
(一)党建办公室。负责街道和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指导;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人武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人大、政协、工会、团委和妇联工作;负责人事、保密、档案及公文收发、材料拟写和信息编报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商务、统计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协调教育、科学技术、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审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残联、文联、工商联、科协等方面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公共安全办公室(挂平安建设办公室牌子)。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访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司法等相关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事业单位设置:
(一)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街道、社区党组织、党员群众和有需求的单位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社区(村)群众来信来访、卫生健康、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辖农村的街道可增加相关涉农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社区(村)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1,980.79万元,支出总计11,980.7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504.15万元,增长14.36%,支出总计增加1,504.15万元,增长14.3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开展的项目的数量以及所需要的资金比2022年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1,980.79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1,980.79万元,占比100.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980.7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86.10万元,占比5.73%;
项目支出11,294.69万元,占比94.27%;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
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980.79万元,支出总计11,980.7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504.15万元,增长14.3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504.15万元,增长14.3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开展的项目的数量以及所需要的资金比2022年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1,297.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36.92万元,增长21.9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开展的项目的数量以及所需要的资金比2022年 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97.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65.02万元,占比5.89%;
公共安全支出(类)65.45万元,占比0.58%;
教育支出(类)1.17万元,占比0.0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03.22万元,占比0.9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2.45万元,占比0.82%;
卫生健康支出(类)203.00万元,占比1.80%;
节能环保支出(类)1,175.97万元,占比10.41%;
城乡社区支出(类)5,244.53万元,占比46.42%;
农林水支出(类)1,203.05万元,占比10.65%;
交通运输支出(类)195.52万元,占比1.73%;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1,344.37万元,占比11.9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162.18万元,占比1.44%;
住房保障支出(类)824.19万元,占比7.3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3.25万元,占比0.12%;
其他支出(类)4.47万元,占比0.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410.33万元,支出决算 11,29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28%。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484.86万元,支出决算66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6%,用于人员全年的工资、经费以及单位运转费用。较上年决算减少161.05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为人员的退休、调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66.97万元,支出决算9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05%,用于正式人员全年的社保单位缴费以及民政救助、补助资金等。较上年决算减少54.27万元,下降36.99%,主要原因为正式人员的退休、调出。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29.93万元,支出决算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8.25%,用于正式人员全年的社保单位缴费以及疫情防控费用。较上年决算增加62.25万元,增长44.23%,主要原因为疫情防控资金增加。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580万元,支出决算117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75%,用于环境卫生整治、“千万工程”拆迁补偿款。较上年决算增加522.23万元,增长79.88%,主要原因为新增“千万工程”拆迁补偿项目。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1504.06万元,支出决算524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8.69%,用于项目建设。较上年决算增加4582.33万元,增长691.99%,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多于上年。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523.54万元,支出决算120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79%,用于项目建设。较上年决算增加191.61万元,增长18.94%,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多于上年。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150万元,支出决算16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2%,用于项目建设。较上年决算增加162.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上年无该类项目。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57.6万元,支出决算82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0.89%,用于正式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以及老旧小区项目建设。较上年决算减少296.42万元,下降26.45%,主要原因为老旧小区项目少于上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13.37万元,支出决算1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用于安监员工资及安监站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减少5.34万元,下降28.73%,主要原因为安监经费支出少于上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6.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0.7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4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5万元;
公用经费25.3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5.3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77.12万元、支出总计677.12万元。与上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522.89万元,下降43.5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522.89万元,下降43.57%。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府性基金项目少于2022年。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84万元。与上年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9.89万元,下降62.87%。主要原因是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项目少于2022年。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与上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相同。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无”三公“经费收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无”三公“经费收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无”三公“经费收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无”三公“经费收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出国团组共0个,0人次。主要用于:我单位2023年无”三公“经费收支。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使用财政拨款共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用于我单位2023年无”三公“经费收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使用财政拨款负担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共0辆车,主要用于:我单位2023年无”三公“经费收支。
4、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国内接待费0万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费0万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主要是接待我单位2023年无”三公“经费收支;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接待国(境)外0批次,0人次,主要是我单位2023年无”三公“经费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9万元,比2022年增加0.23万元,增长0.91%,主要原因本年度与上年相比,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长幅度不大,属于正常范围。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2023年度绩效自评只针对的是二级项目,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未开展,所以2023年绩效管理和绩效目标无内容。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各级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