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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东城办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0/2020-0001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城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02日
标      题: 东城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查隐患、除风险、保安全、促生产”安全生产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东办发〔2020〕2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02日

东城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查隐患、除风险、保安全、促生产”安全生产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0-04-02 发布机构: 东城街道办事处

东城街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查隐患、除风险、保安全、促生产”

安全生产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东办发〔2020〕24号

各村(居)委、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国家、省、晋城市及我市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和经济增效“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根据高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查隐患、除风险、保安全、促生产”安全生产服务月活动的通知》(高安委办发(2020)14号)文件精神,我街道决定在全处开展“查隐患、除风险、保安全、促生产”安全生产服务月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查隐患、除风险、保安全、促生产”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晋城市及我市关于抓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安全服务进基层、进企业活动,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有序释放产能,尽可能将疫情造成的损失弥补回来,在一个战场上打好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两场战役,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30日,具体结束时间根据高平市安委办统一调度情况进行调整。

三、活动范围和任务分工

(一)活动范围:全处各行业领域,重点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火灾、森林防火、地质灾害、市政运营、燃气等行业领域。

(二)任务分工:针对当前部分村(居)委、企业和单位忽视集中复工复产风险高度聚集的新情况,安全验收把关不严,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重点检查:

1.是否制定了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并严格落实验收内容、标准,履行签字审批程序;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到职,并认真履行职责;3.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满足企业正常生产需要,并做到持证上岗;4.复工复产前是否进行全面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是否落实了风险管控措施,对存在的隐患是否进行了治理;5.是否存在赶工赶时、违反规定组织生产建设和作业;6.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建设行为等。

交通运输。突出对“两客一危”“三超一疲劳”重点车辆、农村车辆无证无照、违法载人等问题的检查,突出排查临水临崖、桥梁、隧道、连续长陡坡、事故多发段和马路集市等部位,严防事故发生。(责任人:郭玲玲 组织委员;牛广泉  四级调研员)

危险化学品。推动危化企业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指导危化企业、化工园区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措施。对停产超过三个月以上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试生产”的规定落实复工复产安全措施。(责任人:赵新生 二级主任科员)

消防火灾。继续深入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重点强化商业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文博单位、人员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等火灾高风险领域的火灾防控工作;指导各村(居)委,企业单位等基层网格力量加强防火巡查检查,督促各单位开展安全自查,防范火灾事故发生。(责任人:赵新生 二级主任科员)

建筑施工。督促企业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督导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标准施工,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等违法行为发生。(责任人:赵文浩 政法书记;冯义明 二级主任科员)

森林防火。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宣传贯彻国家、省、晋城市及我市森林草原防灭工作有关精神,推动各村(居)委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压实各级各环节责任,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坚决防范森林草原重特大火灾。(责任人:郭玲玲 组织委员)

地质灾害防治。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点、人口密集区、工矿区、道路交通等部位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隐患大排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推动各村(居)委通过广播、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群防群治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人:赵文浩 政法书记;冯义明 二级主任科员)

市政运营。开展改扩建建筑物、老旧危房摸排;对违规增高扩建进行清理整顿;在人防和地下工程影响区域、老旧管网集中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责任人:赵文浩 政法书记;冯义明 二级主任科员)

燃气安全。要重点检查燃气供气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供气场所消防安全制度和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要重点检查燃气管道的安全使用管理情况;做好群众宣传工作,不断普及相关知识,确保辖区群众安全正常用气。(责任人:冯义明 二级主任科员)教育、文化旅游、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民爆物品、电力、水利等领域结合各自实际明确专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服务月”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我街道各类企业正从复工复产转向达产达效,疫情和安全生产风险相互交织,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各村(居)委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把各类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达产达效”期间的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扣紧压实责任链条。

(二)强化指导服务。各村(居)委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服务,充分理解企业复工复产、达产达效、挽回损失的迫切愿望,不断优化改进监管方式,根据企业复工复产和达产达效实际,聚焦企业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尤其是企业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要下足功夫把情况摸实,把解决办法想细,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调度协调。办事处将建立调度协调机制,及时掌握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项检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各村(居)委、企业、单位要在4月7日、4月21日前按附表内容分两次上报检查进展和重大风险隐患情况;安全生产服务月活动结束时间未调整的情况下,于4月28日前上报安全生产服务月活动专项检查总结和重大安全隐患清单。

(四)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为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各村(居)委要成立督查组,对本辖区领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于安排部署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要实行“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