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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东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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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0/2023-0002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东城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17日
标      题: 东城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 2023 年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 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东办发〔2023〕1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17日

东城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 2023 年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17 发布机构: 东城街道办事处

东城街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 2023 年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 活动的

通  知


东办发〔2023〕13号


各村(社区)、企业、单位:

为深刻汲取兰花集团莒山煤矿“1·27”透水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全处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国两会胜利召开,根据《高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年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高安委办发〔2023〕6号)文件要求,办事处决定2月份在全处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各村(社区)、企业、单位对抓好安全工作的认识,从根源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麻痹思想和认识问题,不断强化各行业、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的“红线”意识,牢牢守好安全生产底线,确保从思想上重视安全、从行动上确保安全,为全方位推动我处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时间、主题和对象

活动主题:汲取事故教训,筑牢安全防线。

活动时间:2月13日起至3月13日。

活动对象:各村(社区)、企业、单位。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至少要观看 1 个典型事故案例,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讲授一次安全警示教育课,教育活动要100%覆盖主要负责人、班组、车间,内容要结合本企业发生的事故和其他地区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剖析原因,吸取教训。

(二)开展大反思大讨论活动。要针对兰花集团莒山煤矿“1·27”透水事故教训,开展一次全方位、深层次、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大反思、大讨论,切实找准各自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真正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处受警示”。

(三)开展多层面安全教育培训。要统筹做好“三个一”: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全省、晋城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和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警示会暨第二次安委例会会议精神;要开展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大培训、大练兵,向职工全面普及事故预防、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要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准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考试,考试成绩要与当月本人和班组的奖金挂钩。

(四)开展安全宣讲活动。针对行业特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化等重点领域要聘请专业讲师组织人员开展宣讲活动,宣传安全知识常识,以案释法“叫醒”企业,推动企业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同时,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各项重点工作,同向发力,切实将安全宣教进企业工作走深走实。

(五)开展专项应急演练。开展一次突发事故应急演练(专项事故预案演练或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演练要结合本企业事故风险特征合理组织,科学设置,切实提升各级人员风险意识和突发事件科学应对能力。

(六)开展安全承诺宣誓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围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等内容,开展一次安全承诺集体宣誓活动,宣誓活动要覆盖到每一个班组、车间、员工,切实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本次“警示教育月”活动力求精准实施、宣传内容精准投放、跟踪督导精准落实,要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全面实施,认真扎实完成规定动作。可不限于以上形式,创新开展警示活动,但要务求实效,防止形式上热热闹闹,落实上毫无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警示教育月”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筹划,每项活动要责任到人,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有序推进。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率先垂范,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活动开展,活动中要亲自参加学习教育、亲自开展督促检查,真正达到以警示教育推动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加强宣传,确保实效。要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注重活动的宣传引导,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工作氛围。要围绕学习教育、警示提醒和责任落实三个方面,在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对本企业的指导检查力度,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三)全面总结,巩固提高。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将纳入 2023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对工作重视不够、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要及时调度汇总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并分别于2月23日、3月11日前将活动照片、视频、总结报告等相关信息报办事处安监站。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