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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东城办

东城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 活动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2-17 发布机构: 东城街道办事处

一、出台背景

为深刻汲取兰花集团莒山煤矿“1·27”透水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全处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办事处决定在全处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各村(社区)、企业、单位对抓好安全工作的认识,从根源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麻痹思想和认识问题,不断强化各行业、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的“红线”意识,牢牢守好安全生产底线,确保从思想上重视安全、从行动上确保安全,为全方位推动我处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三、活动内容

1.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开展大反思大讨论活动。3.开展多层面安全教育培训。4.开展安全宣讲活动。5.开展专项应急演练。6.开展安全承诺宣誓活动。

本次“警示教育月”活动力求精准实施、宣传内容精准投放、跟踪督导精准落实,要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全面实施,认真扎实完成规定动作。可不限于以上形式,创新开展警示活动,但要务求实效,防止形式上热热闹闹,落实上毫无成效。

四、工作目标

活动中要亲自参加学习教育、亲自开展督促检查,真正达到以警示教育推动安全生产的目的。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工作氛围,要围绕学习教育、警示提醒和责任落实三个方面,在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对本企业的指导检查力度,确保活动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