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60/2020-00085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河西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13日 |
标 题: | 河西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河政发〔2020〕9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2月13日 |
河西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河政发〔2020〕9号
各行政村、辖区各企业单位、建筑工地: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重要部署,以及高平市政府《关于做好复产复工企业防控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函〔2020〕3号)、2月13日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推进会精神要求,现就做好我镇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将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上来,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在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河西镇复工复产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晓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马振成(副镇长)
张春明(主任科员)
成 员:祁新忠(镇安监站站长)
郭旭芳(镇卫健站站长)
韩天会(镇安监站干事)
焦志远(镇安监站干事)
主要职责:
1.对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审核。
2.对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3.对接市干部入企服务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进度。
4.负责复工复产工作的汇总、上报等具体工作。
三、压实主体责任。企业对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按照市、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统筹组织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做到“八个双”。
1.双暂缓。坚持“精准复工和生产人员最少化”原则,优先组织核心岗位、关键岗位、一线岗位的职工投入生产,优先组织我市或未发生疫情区域的职工投入生产,非重要部门要暂缓上班,本市以外人员、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要暂缓返岗。
2.双报告。对返工人员,要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及时掌握返岗人员身体状况,详细登记其家庭住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疫区及确诊、疑似病例情况等,对外地返岗人员必须严格执行2周自我隔离。要严格执行每日动态登记制度,每日向镇防控办、河西中心派出所报告动态人员名册。
3.双承诺。返岗员工必须向企业承诺未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未密切接触过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和确诊患者、不属于按照相关规定应当采取隔离措施的人员;企业必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或镇防控办承诺返岗人员中不存在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不存在密切接触过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确诊患者的人员,不存在按照相关规定应当采取隔离措施的人员。
4.双集中。企业返岗人员要集中食宿、集中统一采购生产生活物资。
5.双测温。工人务工劳作期间必须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人人佩戴口罩,每天要进行早晚两次体温检测并登记在册,有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就诊。
6.双封闭。企业要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封闭生产措施,对厂区内包含食堂、宿舍及其他人流密集场所按要求进行杀毒处理,对使用过后的口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员工大规模聚集,严禁工人到工作和生活区以外地方乱窜集聚,更不得因疫情防控工作同驻地村民及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7.双到位。物资储备到位: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消毒物资等。储备量需达到每日的需求量,并通过镇复工复产领导组现场查验。宣传教育到位:在企业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广告栏等地方进行防疫宣传;对企业员工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教育;积极配合防疫部门进行相关宣传教育。
8.双备案。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必须报送镇(行业主管部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严格工作流程。企业复工复产前,企业必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承诺书、返岗职工花名册,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镇政府共同审核,报送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工。所有企业均需制定《疫情通报制度》、《体温检测制度》、《隔离观察制度》、《人员来往登记制度》、《公共场所消毒制度》、《食堂餐具消毒制度》、《医院送诊制度》、《疫情报告制度》等制度并严格落实记录在案。
各企业要认真执行以上规定要求,扎实做好复产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确保实现“双丰收、双胜利”。
河西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