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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河西镇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60/2020-00090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河西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09日
标      题: 河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河西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河政发〔2020〕58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9日

河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河西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2-09 发布机构: 河西镇人民政府

河西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0年河西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

通  知

河政发〔2020〕58号

各村、各企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我镇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成立冬春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李晓峰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马振成担任,党政班子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长祁新忠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基层站所负责人和各村村委主任组成。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重点场所严防严控措施。

  1.各村以及镇直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大型商店、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各村和镇直各有关单位要指导、督促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容易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易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二)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

  1.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各村和镇直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和大型商店、教堂寺庙、仓储物流、旅游景区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紧盯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2.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村和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镇文化站要开展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检查。

  1.组织全镇文物单位实施消防安全自查自纠,逐一开展消防安全评估,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安全的具体措施。

  2.强化文物单位安全监管,对未经许可私自建设的,坚决予以拆除;对违法经营的,坚决予以查处;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关停或取缔。

  3.督促文物管理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一律不得在景区新建、新增文旅设施和生产经营场所;对景区内私搭乱建、违规生产经营、违章用火用电的,必须第一时间制止。

  4.加强对文物单位内举办商业促销、歌舞晚会等大型活动的审批,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坚决不予举办。

  (四)开展工业企业、“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各村及镇直有关单位要组织对小微企业、“多合一”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和采取临时查封等措施。

  2.镇小城镇办要将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公共基础设施,纳入镇规划并组织实施。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全镇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五)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深入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以及生产(销售)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不符合新标准的行为。

  2.要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要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1.供电所要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镇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同时要落实电气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及时依法查处电气安全违法行为。

  2.供电所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老旧小区和村居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中介技术服务机构,为居(村)民家庭提供电气防火检测服务。

  3.要推广技术防控手段,推动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博单位等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动“三合一”场所、临街商铺等火灾高风险对象和居民家庭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七)持续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镇直各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冬春期间,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对确不能清理完毕的,要列入镇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工程。

  (八)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

  1.各村和镇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分地区、分行业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和冰雪游乐场所等,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冰雪游乐设施场所使用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

  2.镇小城镇办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镇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对使用、销售夹芯板材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

  (九)加强“小火亡人”火灾防控。

  1.镇安委办牵头组织各村、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以镇郊结合部、居民住宅楼、农村大院等为重点,持续开展以“三清三查”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临街商铺夹层违规住人排查整治,整治一批突出火灾隐患、清退一批违规住宿人员、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业主。

  2.各村要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对居民加强消防安全入户宣传,上门指导帮助查找消除火灾隐患,宣讲安全用火用电用气、逃生自救等常识。各有关行业部门要组织一次疏散演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3.公安机关按照《关于认真组织做好城乡社区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20〕78号)和《山西省公安厅公安派出所日常检查工作规定》(晋公通字〔2013〕160号),公安派出所切实履行对“九小场所”、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个体工商户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各村、镇直各部门要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并在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要扎实推动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发挥消防救援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和社会群众参观体验,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公众火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

  2.各村、镇直各部门要利用电子屏、微信群,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定期开展主题消防宣传。重点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要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兴媒介实时向公众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并组织开展优秀作品评选活动,切实激发公众参与消防工作热情。

  3.镇直各部门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村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要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推出适合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线上消防培训。

  4.各村、镇直各部门要建立消防安全“吹哨人”制度,畅通96119热线,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措施

  (一)精准研判施策。各村要研判一次本地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镇直各部门结合行业系统特点,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及时调整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制定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安委办要每月汇总风险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及时报告镇政府、函告镇直各部门,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各村、行业部门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二)严格执法检查。各村、派出所和镇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消防安全严重失信、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健全完善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逐一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深化重点盯办。镇政府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村和行业部门负责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所属行业企业单位负责人;镇安委办重点约谈重点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案为戒、以案明责、以案促改。坚持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冬春期间,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强化社会监督,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

  (四)严肃督导问责。要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统筹纳入镇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督导内容,加大问题跟踪督办力度,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落地。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向有关单位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17日前)。各村、镇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3月25日)。各村、镇直各部门分辖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31日)。镇政府将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狠抓工作落实。各村、镇直各部门要明确时间节点,每月分析研判,适时召开会议进行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既要认真抓好方案明确的10项“重点任务”,还要结合辖区、行业实际抓好“自选动作”,紧盯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火灾高风险对象,组织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三)统筹结合,确保工作成效。各村、镇直各部门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度重点工作、市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迎检结合起来,全面盘点和梳理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集中攻坚,全力确保年度刚性任务如期完成。

  各行政村、镇直各有关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1月20日前报送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安监站);11月起,每月25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1年3月底报送工作总结。

河西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