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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河西镇

河西镇:多方衔接联动化解消费纠纷工作法

发布日期: 2024-03-25 发布机构: 河西镇人民政府

  河西镇位处我市南北通衢之要冲,东西广连,商贾游民,络绎不绝,是我市重要的商业重镇。近几年来,该镇通过力量融合、职能融入、机制融优、数据融汇、调度融畅等措施,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方衔接联动化解消费矛盾纠纷,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和谐的营商环境。

  河西镇镇区人口密度大、营商环境情况复杂,消费者常常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纠纷。商品质量问题是消费者最常遇到的堵点,在此情形下,该镇积极探索,通过“警网融合”“五融共建”,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河西大地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力量融合 出好“组合拳”

  为维护辖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河西镇积极推进落实“丹河义警”新举措,警微联盟,联勤联动。河西中心派出所共19名民辅警下沉到31个行政村,规定民辅警每周至少到村两次,与42名全科网格员、345名微网格员发挥信息员、宣传员、矛调员、服务员、协管员的作用。律师每周不少于一次到村进行矛盾纠纷化解排查和免费法律援助工作。

同时积极推进基层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三长会商”联动机制。丹西法庭、河西中心派出所、镇司法所对经自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纠纷,认为有必要进入“三长会商”程序,且当事人愿意继续调解的,积极掌握矛盾纠纷基本情况,提出调解方案,进行深入调解。基层网格员、微网格员、平安志愿者与调解员、民辅警积极配合,建立调解记录表,充分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多次与当事人面对面交谈,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深入了解引发矛盾的根源,将掌握的情况传达给“三长”,告知当事人“三长会商”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等,通过各方代表共同参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达成公平、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化解矛盾 下好“先手棋”

网格员根据日常巡查走访进行情报收集信息,做到一日一巡查、每周必入户,对所负责辖区做到人员信息清、基础设施清、居住情况清,对存在矛盾纠纷实行简事网格内自循环、小事乡镇街道小循环的“六部闭环”处理流程,联合职能部门进行就地化解。坚持“化解在早、化解在小”的理念,及时召集当事人当面调解,推进联勤联动,通过耐心讲理、用心讲情,实现调解“小矛盾”助力“大平安”。

河西镇一村民李某在自家附近的研究副食品店里花费9200元买了四瓶茅台酒准备招待朋友。回去后李某品尝了几口发现和以前买的不太一样,但当时并没有多想。随后和朋友们聚餐,中途有几位朋友也说起酒的味道有点不对,建议李某去销售点问问。下午,李某拿着剩余的酒去副食品店找到老板赵某询问,赵某称其销售的酒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认为李某是来挑衅的,不由分说就将李某赶了出去,协商未果。李某感到很委屈,向朋友张某诉说了这件事,张某建议李某去做个专业的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做打算。

随后,网格员得知了此事,立即上报至镇综治中心,综治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镇市场监管所,同时建议司法所、镇中心派出所、丹西法院启动“三长会商”机制。后经镇市场监管所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涉案白酒进行检测后提供的检测报告,赵某承认这款酒是从熟人手里低价进来的,想以次充好卖个好价钱,不成想被发现了。李某得知后,认为赵某销售假酒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故主张赵某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款。

调解员了解这些情况后,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双方进行调解。首先与双方依法论理,鉴定结果只是显示涉案的茅台酒非茅台酒厂生产,系假冒了茅台酒的注册商标,而非酒本身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故不能适用十倍赔偿的规定。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假冒、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此次矛盾的有效化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充分发挥了综治中心基层社会治理的功能,通过“警网融合”、“三长会商”多方联动,携手做好治本清源、风险防范、矛盾化解工作,把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切实维护好辖区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

以宣促防 打好“主动仗”

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河西镇综治中心联合镇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税务所利用炎帝灯会契机,在“喜镇苏庄”、“箱”遇高平等景区对辖区群众及外来游客进行普法宣传。告知沿街商铺,明码标价,保质保量,对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下一步还将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宣传,以宣促防,打好“主动仗”,使消费矛盾纠纷能够不出街镇,得到高效及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