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精准、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救助工作格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根据《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办法实施细则》(晋市民〔2022〕10号)《晋城市低保边缘认定办法》(晋市民〔2023〕29号)《高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社会救助对象复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高民字〔2025〕23号)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专项活动,经研究决定,对我镇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根据《高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社会救助对象复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高民字〔2025〕23号)
三、主要内容:对所有正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对象及低保边缘家庭(以下简称救助对象)的户籍状况、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赡抚(扶)养人情况及实际生活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审核。把好入户调查、收入核算、审核确认关,堵塞工作漏洞,做好“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工作,确保保障对象的精准认定。
四、关键词解读:
1.收入弱化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在低保线(城市9480元/年、农村7860元/年)之下,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家庭需整户施保。2.支出型困难家庭: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刚性支出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者虽未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刚性支出后,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需整户施保。